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调解成功+当庭履行 ” 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2024-07-17 21:08:4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彩英 | 作者:戴继辉 李立颖 | 点击量:952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戴继辉 李立颖)近日,涟源市人民法院枫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0月10日,原告李某在为被告李某某的农村自建房提供劳务时,不慎从2米高处摔下致伤,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四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原告李某遂将房主李某某、包工头彭某及保险公司一同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彭晗在认真翻看案卷、联系各方当事人了解详情后得知,原告李某与被告包工头彭某系同组乡邻,事前二人关系极好,当初雇用李某系基于邻里互助,然而,一场意外事故打断了这份互助情谊。
了解情况后,彭晗迅速联系保险公司,要求其在承保范围内提供理赔方案,并着手组织其他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三方当事人均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对此,彭晗立即安抚各方情绪,多次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进行调解,但各方当事人始终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但在后续的开庭审理中,两被告都表明愿意通过调解解决此纠纷。针对这一情况,彭晗在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的同时迅速找准争议焦点。随即,在征得各方同意后,彭晗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考虑到本案的当事人众多,彭晗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模式,在基于对案件事实、法律关系、原被告责任划分的准确把握下,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庭履行,此案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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